Reproducible builds 果然是很重要的

去年10月17日公司出了个事故,“幸好有我“,力挽狂澜。我觉得还是把具体内容脱敏,记录一下吧,免得将来忘了。

早晨test环境某个自研产品组件build成功,但是运行时错误日志里一堆“Broker hostname updated”等等,仿佛孔乙己说的话,让人听不懂。我刚开始没把这个当回事,请Kafka管理员去检查,几个小时都没查出原因来。

到了午后,各自研组件纷纷开始更新Live环境的版本,发布的都是前几天在Test环境已经测试定稿的版本,居然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。更狠的是,回滚居然也无效!

最终查实,有不少自研产品的build脚本里,使用wget下载master版本的librdkafka然后编译使用。而librdkafka恰在前一天(10月16日)被提交了很多修改。当时紧急解决的方法是使用librdkafka的上一个被明确标记了tag的v1.2.1版本代替master版本。

事后复盘处理过程,觉得当时的处理过程也有问题:所谓回滚其实并非直接使用旧版本编译出来的docker image,而是重新build了旧版本,而且编译时指定的是branch名字,而不是精确的commit id,这样的问题是无论外部代码(master版本的librdkafka)还是自研代码(注意branch有可能move forward哦),都不一定是原来的版本,这个行为其实并不能称作回滚,而是带有主观回滚意向的一次重新构建。

在这种情况下,讨论自研代码和外部库的质量,都是缺乏讨论基础的。这种讨论应该基于确定的版本。

说实话,我以前对于传说中的“Google把自研代码、外部库和工具链”全都纳入版本化管理,是有点嗤之以鼻的。当时我觉得这种做法,在处理多个自研软件的外部依赖相互冲突时,会带来额外的行政成本,在国内企业的KPI风格下,会导致相互推诿。经过这次力挽狂澜之后,觉得相互推诿其实是KPI至上主义导致的,而不是把所有代码都管起来导致的;不过是否真的要管这么大范围,尚有待商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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